補貼范圍及時間
購買納入全市預售資金監管項目或2020年10月以后辦理現售許可項目中的新建商品房且必須是2025年1月1日之后繳納房款并簽訂網簽合同的可以申領購房補貼,具體房源以“宜居暖城”小程序公示房源為準,也可以理解為只有購買“宜居暖城”小程序中列出的商品房才可申領購房補貼。購房補貼時間從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但“總額控制、先購先得、發完為止”,期間若購房補貼額度發放完畢,則提前結束。
補貼標準
網簽時間在2025年1月1日至3月14日期間的,購買住宅商品房給予網簽合同價款1.5%的購房補貼,鄂爾多斯市戶籍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(須是2023年11月22日后出生)家庭給予網簽合同價款2%的購房補貼;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并完成網簽合同的,給予網簽合同價款(不包含儲藏室、車庫、車位等其他配套設施的價款)1%的購房補貼。
該時間段購買住宅和非住宅商品房申領補貼就高不重復享受,補貼金額最 高均不超過5萬元。2
網簽時間在2025年3月15日至3月31日期間的,購買住宅商品房給予網簽合同價款2%的購房補貼;高層次人才、首套房和二孩及以上家庭給予網簽合同價款2.5%的購房補貼。
網簽時間在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,購買住宅商品房給予網簽合同價款1.5%的購房補貼;高層次人才、首套房和二孩及以上家庭給予網簽合同價款2%的購房補貼。
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并完成網簽合同的,比照購房補貼政策2025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和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兩個時間段,分別給予網簽合同價款1.5%和1%的購房補貼。
2025年3月15日之后購買住宅和非住宅商品房申領補貼就高不重復享受,單套補貼金額最 高7萬元。(具體內容以《鄂爾多斯市推動釋放居民住房需求潛力的六條措施》正式文件為準)。
補貼申領
購房人完成網簽合同后,通過“宜居暖城”小程序提交補貼申請,由市住建局按照購房人小程序上提交申請的先后順序審核,審核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后,將補貼資金發放至購房人賬戶。補貼領取成功后,原則上不予辦理網簽合同注銷手續,如因特殊原因確需退房的,需將所領取的補貼資金全額退還后,方可注銷網簽合同。